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基本规定 1。 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检查合格,证明无心脏病、高血压、精神不正常等疾病,并具备高空作业的身体条件。 2. 司机须经专门技术训练,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具有相当熟练的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3。 轨道基础必须坚实可靠,栈桥要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距轨道两端 3m 处应设置终端碰撞装置。轨道坡度不得超过 1/1500,轨距偏差和同一断面高差均不得大于轨距的 1/1500,每季度用仪器检查一次。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Ω。轨道终端限位装置要保持完好. 4。 龙门起重机安装或搬迁、修复后投入运转时,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5。 龙门起重机禁止吊运人员。吊运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重要物件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由司机操作,并设专人指挥. 6。 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本机的额定起重量,禁止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以及被其它重物卡压的物件. 7. 批示器应灵活准确。 8。 气温低于—20?或遇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作业。大风时,吊钩应升至最高位置。行走轮用防爬器卡住。 9. 机上严禁用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零件时禁止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乱泼乱扬。 10。 机上必须配置合格的灭火装置。电气失火时,应立即切断有关电源,用绝缘灭火器进行灭火。 11. 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常常处于完好状态。高压开关柜前应铺设橡胶绝缘板。电气部份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维修使用的工作灯必须在 36V 以1 下.各保险丝(片)的额定容量不得超过规定值,不许任意加大,不准用其他金属丝(片)代替。 12。 夜间工作,机上及作业区域应有足够的照明。 13。 司机有病不可牵强工作,司机饮洒后和非本机司机均不准登机操作. (?) 启 动 14。 启动前检查 1) 行走轨道及各种传动机构开式齿轮啮合面上应无障碍物。 2) 取掉台车行走轮的防爬器。 3) 各主要结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 寒冷季节应清扫扶梯和平台上的霜雪。 5) 按润滑周期表的规定对各部位进行润滑。 6) 起升钢丝绳端头应牢固,钢丝绳无扭曲、挤压等情况。 7) 各接触器应完好,限位开关齐全,位置正确。 8) 电缆无破裂漏电现象,各导线绝缘无明显损坏. 9) 电源电压应符合规定。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规定的-5%~+10%。 10) 各操手柄应置于零位。 15. 起动后检查 1) 各传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