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履约情况检查作业指引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核人签发人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签发人1. 目的通过对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合同履约管理的规范性,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 ,减少风险。2. 适用范围集团及区域公司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的履约检查。3. 术语和定义3.1 工程项目采购合同:指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签订的咨询服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策划、营销代理、物业管理委托;建筑、安装施工;电梯、空调、石材、洁具等方面的采购合同。4. 职责4.1 成本管理中心4.1.1 负责组织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履行情况检查。4.1.2 负责汇总编制《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履约检查情况通报》。4.1.3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跟踪和评定。4.2 相关业务部门:4.2.1 参加并协助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履行情况检查。4.2.2 负责拟写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合同履行检查情况通报。4.2.3 负责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定。4.3 区域公司/合同履行部门4.3.1 配合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履行情况检查。4.3.2 负责组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4.3.3 负责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问题实施整改的状况。5. 工作要求5.1检查内容5.1.1 合同双方对合同主要条款的履行情况;5.1.2 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2 检查方式5.2.1 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分履约中期检查及结束检查两种方式进行。5.2.2 中期检查5.2.2.1 中期检查分主动访谈和甲乙双方合同执行人员实时反馈两种方式;5.2.2.2 成本管理中心应牵头组织对供方进行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供方对我方的建议;5.2.2.3 访谈结束后,成本管理中心填写《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履约情况记录表》,并对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区域公司履约情况进行评定;5.2.2.4 成本管理中心结合评定结果、供方建议以及对供方的履约评估结果等汇总、编制《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履约检查情况通报》。5.2.2.5 对甲乙双方合同执行人员反馈的情况,成本管理中心应进行相应的调查,提出整改建议并形成《整改通知单》,由区域公司或合同供方进行整改,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进行跟踪和评定。5.2.3 履约结束检查5.2.3.1 每单合同履约结束时,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工程项目供方管理程序》、《工程项目供方评估作业指引》,组织相关部门及区域公司对供方进行履约评估;5.2.3.2 成本管理中心与供方主动访谈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