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老师职业倦怠与绩效关系讨论 1.相关概念的界定 1.1 职业倦怠 “职业倦怠”又称“工作倦怠”或“职业枯竭”,是指个体在工作重压下产生的身心疲劳与耗竭的状态,20 世 70 年代美国临床心理学家弗鲁顿伯格在讨论职业压力时首次提出。1981 年心理学家马斯乐等人确定了职业倦怠的三个核心成分,包括情感衰竭、去人格化以及无力感或低个人成就感,职业倦怠常见症状有三种:一是工作无热情,感觉前途无望,不关怀周围的人和事,情绪易躁易怒;二是消极怠工,工作态度不友好不耐心;三是觉得工作无价值无意义,甚至计划跳槽或转行。1997 年 Maslach 和 Leiter 提出职业倦怠工作匹配理论,指出员工与工作在工作负荷、控制、酬劳、团队、公平和价值观六方面越不匹配,就越容易出现职业倦怠。 1.2 高职老师的职业倦怠 最易患职业倦怠的人是从事助人职业的人员,他们过分执着于生活的理想和方式,但现实往往与理想存在一定差距,从而产生疲倦和衰竭。老师是经受压力最多的助人职业之一,并有逐渐增加的趋势。老师的职业倦怠也称为“厌教综合症”,严重的职业倦怠会导致老师以消极否定、麻木不仁的态度和冷漠的情绪去对待学生,冷嘲热讽,肆意贬损学生、疏远学生,更极端的倦怠状态还会引起老师自伤或自杀,以及攻击、打骂学生等行为。高职老师作为老师群体中的一部分,也无法避开出现上述问题。对高职老师的职业倦怠可以定义为:高职老师在教育工作重压下产生的身心疲劳与耗竭的状态。由于高职老师长期在有一定压力的环境下工作,工作重压下会产生持续的疲劳及在与他人相处中会出现各种矛盾,冲突而引起的挫折感加剧,最终导致一种在情绪、认知、行为等方面表现出精疲力竭、麻木不仁的高度精神疲劳和紧张状态,是属于一种非正常的行为和心理。 2.高职老师职业倦怠的表现 2.1 职业倦怠之厌教 高职老师职业相对稳定,工作岗位固定以及收入平稳,大多处于生活稳定、衣食无忧这一中等偏上水平的生活状态。随着历史的变迁,社会对高职老师的知识结构和工作手段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职老师个体所承担的压力日渐加重,其职业特征无法适应社会进展,价值观的变化也给高职老师职业观念带来巨大冲击,这些都会影响到部分高职老师对于职业本身的喜恶态度,从而产生厌教心理,形成职业倦怠心理。 2.2 职业倦怠之厌生 繁重琐碎的日常工作、过于激烈的业绩竞争以及其多元化的角色任务冲突,还有师生间非常复杂的关系,会导致部分高职老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