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 靖远县 2024 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若笠乡 皮袋湾村道路硬化项目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甘肃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二〇一五 年 四 月 九 日目 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开标一览表四、工程预算数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承诺函九、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靖远县若笠乡牛庄村村委会 :1.我方已认真讨论了 靖远县若笠乡牛庄村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施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同意以人民币(大写)伍拾万零肆拾贰元零伍分 (¥ 500042.05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60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 无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甘肃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北城区风雷路 电 话:0943—6780851 传 真:0943—6780851 2024 年 4 月 9 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1.2根据合同规定2逾期交工违约金1.1.4根据合同规定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2.2根据合同规定4提前交工的奖金2.2.1 根据合同规定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2.2.4根据合同规定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4.1.2根据合同规定7开工预付款金额5.1.1根据合同规定8材料坡备预付款比例6.1根据合同规定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额度10.4根据合同规定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1.2根据合同规定1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13.4根据合同规定12质量保证金限额16.4根据合同规定13保修期18.3根据合同规定 投 标 人: 甘肃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