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 题 : 集 合 的 含 义 与 表 示 (1)课 型:新授课教学目标:(1)了解集合、元素的概念,体会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征;(2)理解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和“不属于”关系;(3)掌握常用数集及其记法;教学重点:掌握集合的基本概念;教学难点: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教学过程:一、引入课题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高三)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集合(宣布课题),即是一些讨论对象的总体。阅读课本P2-P3内容二、新课教学(一)集合的有关概念1.集合理论创始人康托尔称集合为一些确定的、不同的东西的全体,人们能意识到这些东西,并且能推断一个给定的东西是否属于这个总体。2.一般地,我们把讨论对象统称为元素(element ),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set ),也简称集。3.思考1 :推断以下元素的全体是否组成集合,并说明理由:(1 )大于3 小于11的偶数;(2 )我国的小河流;(3 )非负奇数;(4 )方程的解;(5 )某校2024级新生;(6 )血压很高的人;(7 )著名的数学家;(8 )平面直角坐标系内所有第三象限的点(9 )全班成绩好的学生。对学生的解答予以讨论、点评,进而讲解下面的问题。4.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1 )确定性:设A 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 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A 的元素,或者不是A 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2 )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对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3 )无序性:给定一个集合与集合里面元素的顺序无关。(4 )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5.元素与集合的关系;(1 )假如a 是集合A 的元素,就说a 属于(belong to )A ,记作:a∈A( 2 ) 假 如 a 不 是 集 合 A 的 元 素 , 就 说 a 不 属 于 ( not belong to )A ,记作:aA例如,我们A 表示“1~20以内的所有质数”组成的集合,则有3∈A4A ,等等。6.集合与元素的字母表示: 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 A,B,C…表示,集合的元素用小写的拉丁字母 a,b,c,…表示。7.常用的数集及记法: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或N+;整数集,记作Z ;有理数集,记作Q ;实数集,记作R ;(二)例题讲解:例1 .用“∈”或“”符号填空: (1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