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手册湖 南 化 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团 委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试行)第一章 总章第一条 名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院社联”。 第二条 性质:院社联是由院团委指导的,以“自由、自愿”为准则的 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宗旨:“服务同学,完善自我”,配合学校,组织各社团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培育学生各方面兴趣和技能,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 准则:本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从事与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 基本职能:1、对全院社团的管理和注册; 2、在学生社团中广泛的宣传科学理论,保证学生社团正确的进展方向; 3、根据学生社团的自身特点和进展状况,制定进展规划; 4、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服务与会员单位健康进展和共同进步; 5、组织开展全院性学生社团活动;对会员单位的活动进行指导; 6、对全院学生社团定期进行评比表彰,促进院内社团工作良性竞争; 7、代表我院社团与院内外其他青年社团进行沟通合作。 8、配合院团委的相关工作。细 则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委员会由院社联干部和各社团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定期进行一定例会,负责审查和商讨院社联工作。 第七条 院社联干部设置:院社联干部设立有主席、副主席、秘书处、办公室、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网络部、财务部、各协会负责人、各系社团部等十一个部门,组成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第八条 各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组织本社团开展活动。 委员职责 第九条 主席团:院社联主席团由主席、秘书处、办公室组成。主要负责聘任、解聘社团联合会各部室成员及合法社团成员,讨论并决定社联的总体进展方向、成员社团的活动安排及社团重大事务。第十条 主席:领导和团结社联及各个协会,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各部开展工作,制定总的方针和活动方案,配合学校贯彻执行校团委、学院行政的任务。 第十一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经费管理及宣传和协调各学生社团的工作。 第十二条 秘书处:负责起草、制订社团联合会的有关文件。负责协会的计划策划总结书与各系社团部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安排社团联合会各种会议,公开事宜。负责对全体社团联合会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进行总结和鉴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