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电子公文黔江环委发〔2024〕1 号电子公文专用章核收: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 2024 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区环委会各成员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 2024 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重庆市黔江区2024 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2024 年是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要的一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进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进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第十次全市环保大会精神,坚持“生态立区,环境优先”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为统揽;以环保“四大行动”为抓手,转变进展方式,提升城市品质,助推“五个黔江”建设;以推动城乡环保水平同步提升、经济结构同步优化、环境质量同步改善、环境设施同步完善、环境权益同步保障为重点,发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打造“全市领先、渝东南一流”的环保队伍;以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让人民群众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二、工作目标(一)创模工作目标:完成市模复查验收;创国模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 2024 年创国模指标。(二)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 2024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三)环境质量目标:城区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 320 天以上;阿蓬江出境总体达到Ⅱ类水质,城区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镇乡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90%。主城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 56 分贝和 68 分贝以内;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 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四)污染防治目标:城区污水处理率达 8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7%;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7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85%;危险废物法律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 85%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 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 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稳定达标,工业、医疗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五)环境安全目标: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防范化工等行业环境风险;不发生或引发重大、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