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器检测装置技术协议1.范围本技术法律规范适用于电力用户电用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器的研发和生产。本技术法律规范未提及的技术条件采集器检测装置(FKC-101)符合《Q/GDW 373-2024》至《Q/GDW 380.6-2024》相关规程和标准规定。2.引用标准Q/GDW 373-202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法律规范Q/GDW 374-202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法律规范Q/GDW 375-202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法律规范Q/GDW 376-202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Q/GDW 377-202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安全防护技术法律规范Q/GDW 378-202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设计导则Q/GDW 379-2024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法律规范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2024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Q/GDW 129-2024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Q/GDW 130-2024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JJG597-2024 沟通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JJG307-2024 机电式沟通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1999 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3 技术指标3.1 表位数:48 表位。3.2 工作电源:a、市电供电 220V,允许偏差±10%。b、谐波含量小于 5%(电压总畸变率);c、频率 50Hz,允许偏差-6%~+2%。3.3 每表位负荷容量》10VA。3.4 每表位通信接口:两路 RS485、一路 RS232。3.5 模拟电能表支持《DL/T645-1997》和《DL/T645-2024》及其备案文件。3.6 运行环境工作温度:15℃ ~ +30℃。 参比湿度:40% ~60%。 海拔高度:≤1000m3.7 工频耐压、电磁兼容等其它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8 装置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103h;3.技术条件3.1 装置结构3.1.1 采集器校验装置分为一架挂表架,无程控电源柜,每架 48 表位。3.1.2 挂表架采纳背靠背模式摆放。3.1.3 结构上预留载波通信模块安装空间,后备以后升级安装载波通信模块。3.1.4 装置的结构应整齐合理、线路正确、连接可靠3.1.5 装置应采纳高级电泳铝合金材料制成,美观大方;3.1.6 装置应设有接地端钮,并在其旁标以接地符号;3.1.7 装置下设滚轮方便移动位置。3.1.8 装置的开关、旋钮、按键等控制和调节机构应有功能和方向标志3.1.9 装置台面板采纳防火防热材料,上敷绝缘垫。3.1.10 挂表架应采纳一体化挂表面板设计;3.1.11 装置应能承受正常运行及常规运输条件下的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造成失效和损坏。3.2 电源部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