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扶持科技型中小行业进展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政府主办型的融资担保机构;政府强制型中小企业贷款计划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需要多方协调合作,非个别企业或组织所能设立、美国:政府机构性质的小企业管理局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融资担保主管机构——小企业管理局、融资担保方法——美国小企业贷款担保计划、日本:地方担保与政府再担保的双重融资担保方式、德国:提高企业偿贷能力并提供必要的备用融资担保制、通过净资产援助项目加强净资产基础、净资产援助项目与地方担保银行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亚洲国家的政府一般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指导能力、菲律宾于 l991 年颁布《中小企业宪章》、菲律宾还成立了中小企业进展委员会,负责协调进展政策的公布与实施等,具体请详见。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的几个典型类别,并在此基础上简单分析了这些融资制度的特点及缺陷。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一类是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由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从而获得银行贷款;另一类,由政府出面干预银行的信贷方向,并规定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比例。在各国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中,一些国家出现了政府专为中小企业设立的融资担保制度。根据政府做法的不同可分为两类。 一、政府主办型的融资担保机构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涉及产业政策、公共利益、就业水平及技术创新等各方面,需要多方协调合作,非个别企业或组织所能设立,因此,大多数国家实行政府出面的方式,为银行提供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以鼓舞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采纳这种方式的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 (一)美国:政府机构性质的小企业管理局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1.融资担保主管机构——小企业管理局。美国政府针对占国 内 企 业 数 量 99 % 的 中 小 企 业 , 设 立 了 小 企 业 管 理 局(SmallBusine,~Adminstm—tion,下简称 sBA),负责管理中小企业。SBA 是联邦政府的代理机构,主要职能是执行和管理小企业担保贷款计划,并于年终向国会听政会报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对于符合贷款资格的中小企业,SBA 可提供高达 90%的贷款担保,其贷款额一般在 l5.5 万美元之内,即使贷款超过此数,也可提供高达 85%的保证。此外 SP,k 常常举办各种商务研讨班,为小企业提供创业准备、计划拟定、公司成立、行政管理、商业理财等多方面的咨询,保证了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