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贵州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附件:前 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24]13 号)精神,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从 2024 年秋季学期开始,贵州省在继续稳步推动高校助学贷款的同时,新增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并决定从 2024 年开始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贵州贫困学子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在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进一步完善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市、特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须担保和抵押,主要用于支付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这是一项可以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就能享受到国家资助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可以使高校新生在接到录用通知书时就能消除后顾之忧,放心地去报到上学。为了仔细组织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根据中央、省的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方案,结合各级领导对助学贷款的指示精神,制定本细则,以供从事助学贷款的工作人员使用、参阅,指导助学贷款的实施。 贵州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 二 OO 九年七月第一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究和实践。第一章 管理要求及职责 第一条 管理要求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教育部门和省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资助办”)牵头,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省、市(州、地)财政部门负责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资金;市(州、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所辖县(区、市、特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管理和审核;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负责组织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