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项目编号:黔( )建安[ ]第 号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督单位(章) 贵州省建设厅监制安全监督交底告知说明: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认真阅读。2、各方责任主体根据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审。3、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致: ( 工程名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设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一)《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一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印件)1.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4.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5.总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教育证书;6.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培训教育证书;7.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二)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印件)(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印件)(四)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印件)(五)建设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付款凭证及计划;(复印件 1 份,原件核对);(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七)建筑工程意外损害保险单(复印件 1 份,原件核对);(八)《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已签字盖章(九)施工现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