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考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河南省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进展期。据省公安厅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反映,截止到 2024 年末,全省 60 周岁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 17.9%,估计2024 年将达到 20%左右,老年抚养比提高到 18%左右。为科学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全面掌握中央及全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摸清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找准症结,厘清思路,明确方向,助力全省养老事业健康进展,在深化开展调研并借鉴部分省市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河南省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河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及财政政策分析 《河南省推动健康养老产业转型进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2024 年印发以来,全省各市、县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谋划,仔细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省民政厅统计,截至 2024 年 7 月末,全省共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2024 个、建设面积达 8205 万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所)占 6690 个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 30.1%;建设敬老院1924 个,基本保障了每个乡镇一所敬老院,为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初步奠定了基础,探究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与中央提出的“老有所养”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河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有较大差距,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全省调研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两不足一困难”:一是养老服务设施(场所)建设不足。可以从三个“不平衡”上加以体现。(1)城、乡不平衡。全省乡镇基本上达到了每个乡镇不少于一个敬老院的目标,但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测算,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普遍数量不足,尚存在 1.5 万个左右、320.5 万平方米的缺口,亦即尚有79.4%的应建任务没有完成,要按时实现省政府规定的 2024 年目标任务,工作十分艰巨。(2)新、旧社区不平衡。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施)大多集中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基本上很少建设或者没有建设。(3)区域不平衡。养老服务场所(设施)大多集中在郑州、洛阳、许昌、平顶山、新乡、信阳、焦作、鹤壁等地,周口、濮阳、南阳、驻马店、安阳等市建设较少。二是社会养老机构服务供给不足。目前,全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较低、职业吸引力弱,以及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养老服务业的进展和能力提升,社会养老机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