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监察制度的宪政重构摘 要:古今中外监察机关在性质、职权、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文章通过对监察及监察制度的界定,对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形成的监察制度进行比较,在借鉴我国古代和外国优秀的监察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独立的“大监察制”的主张,并建议从基础性、统一性、独立性、法治性四个方面重构我国现行的监察制度,扩大和完善监察职权,以促进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吏治和廉政体系建设。关键词:廉政;御史;监察;监察制度;宪政;重构前 言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而国家廉政制度建设的滞后加剧了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难度,腐败现象日益严重,引起了人民的强烈不满,也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与警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指出,“监督机制和预防腐败手段还不健全,揭露和查处难度加大。”《2024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也认为,“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制约检察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检察组织体系、队伍管理机制、执法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贪污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的今日,如何治理腐败、健全廉政体制机制成为一项日益重要的政治课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损害,甚至亡党亡国。”2013 年 4 月 19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在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中,监察制度是一项原创的、富有中国特色的廉政制度,包含了早期对权力进行监督制衡的思想,形成了一套沿革清楚、机构完备、职能多样、律令严密的监察体系,起到了规劝皇权、整肃百官、惩治贪污的作用,对使王朝政治秩序正常运转,经济社会向前进展,文化各方面提高都有重大贡献,对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反腐倡廉工作仍具有巨大的借鉴作用。同时,围绕构建新型监察体系,我国中央与地方各自发挥主观能动性,从顶层设计、基层创新出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