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程、B 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解释一、引用有关法律规范和定额的简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 50500-2024)为《计价法律规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24)》为《08 综合单价》 《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24)》为《02 定额》 《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4)》为《08 机械台班定额》二、总说明1.《08 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中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时,综合工日是否随之变化?答:依据豫建设标〔2024〕1 号文,涉及到相应定额或子目乘以系数,即该子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系数,组成综合单价的定额工日(人工费)、各材料消耗量(材料费)、机械台班(机械费)、综合工日均随之变化,按综合工日计取的管理费、利润也随之变化。2.《08 综合单价》定额中所有材料是否均可按实调差价?定额材料消耗量也可以调整吗?答:除了以金额“元”表示的其他材料外,所有以消耗量表示的材料,均可以按市场价格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或者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依据《08 综合单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材料和机械的定额消耗量不能调整(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除外)。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以自主确定投标价格,在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可参考定额执行,也可在定额消耗量的基础上适当浮动。3.《08 机械台班定额》中的“燃料动力费”是否允许调整?“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包括的养路费如何处理?答:《08 机械台班定额》中的“燃料动力费”允许按市场价格直接进入综合单价或者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该差异应进入取费程序中的机械费差价内。《08 机械台班定额》中的“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现更名为“其他费用”,内容包括车船税、交强险等,该费用可随市场价格在合同中约定调整。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的通知》[国发(2024)37 号],养路费已考虑在成品油价格内。4.以“Y”为首编码的项目是否可以作为独立的清单项目用于发布工程量清单?答:可以。招标人可直接依据《08 综合单价》附录六的项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发布工程量清单。在发布清单时,应按其项目特征进行明确的描述。5.同一项目编码,当定额变通内容的计量单位与《计价法律规范》不一致时,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以何为准?答:二者均可。在编制同一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时,同一编码的工程量只能选用一种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