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thesis submitted toXXX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Engineering衡阳市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倡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法律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进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02 号)和《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湘政发[2024]9 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各项经营活动的企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医疗卫生机构、中介机构以及个人,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日常交易活动中的守信与失信行为适应本办法。 第三条 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信息,应当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环保、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为重点。 第四条 本办法由人民银行组织实施,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行业服务机构为执行本办法的主体。 第二章 守信和失信的界定 第五条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董事、主要股东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信息,由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和警示信用信息构成。 第六条 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包括: (一) 被设区的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行业组织评定的守信企业的记录; (二) 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 (三) 通过国际质量标准认证或国家、省级行政机关、行业组织质量标准认证,或获得国家、省质量管理奖; (四) 产品被列入国家免检范围、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或省级名牌产品; (五) 获得税务部门纳税信用等级 B 级以上的记录; (六) 按期偿还银信部门贷款、仔细履行借款合同; (七)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设区的市级以上行业组织表彰的记录; (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记入的其他良好信用信息。 第七条 企业提示信用信息包括: (一) 受到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 拖欠债务、税款的记录; (三) 不能按期归还银信部门贷款,欠贷、欠息逾期在六个月以内; (四) 违法用工,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五)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六) 乱收费、乱涨价、非法集资; (七)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记入的其他提示信用信息。 第八条 企业警示信用信息包括: (一)未通过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专项或者定期检验的记录; (二)因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