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胶州湾北部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进展规划》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胶州湾北部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进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仔细贯彻执行。 青岛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序言 胶州湾北部高新区开发建设(以下简称高新区)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环湾保护、拥湾进展”战略、构建“一主三辅多组团”现代化城市框架、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决定性环节,也是我市实施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关键。 高新区应坚持高端引领、集约进展、生态优良的产业导向,打造高新技术产业进展基地、产学研合作进展基地和自主创新技术孵化基地,成为新的城市进展空间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进展规划》,对于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高水平进展,合理产业布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壮大高新技术产业群,形成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进展的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编制依据市十次党代会、市十四届人代会、市委有关会议决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进展规划纲要》、《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青岛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进展规划纲要》、《青岛市高技术产业“十一五”进展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 规划范围为海玉盐场(不含女姑养殖区)、东风盐场东半场,面积41.4 平方公里(简称高新区一期),包括国家批准的高新区扩区面积9.95 平方公里及周边区域。 规划期限为 2024 年至 2024 年,近期为 2024 年至 2024 年。第一章 宏观背景和进展条件 一、宏观背景 (一)我国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推动高新区更高水平进展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进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国家实施中长期科技进展规划,实行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支持自主创新,鼓舞和引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进一步营造鼓舞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入“十一五”时期,国家高新区步入了新的进展阶段,面临着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的“二次创业”,承担着新的历史使命。在新时期、新阶段,国家高新区进展要坚持“六项原则”,实现“五个转变”,做到“四个提升”〔1〕,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进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