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5 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讨论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从 2024“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 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年 。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6 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4 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讨论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参加 2024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 2024 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根据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 2024 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 号)(以下简称原 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7 年,在 2024 年 12 月31 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 34 号文规定的 2 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只参加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