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地方预算管理讨论地方预算管理是国家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财政管理的中心环节。尽管近几年各地根据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进行了预算管理改革的偿试,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仍不够完善。本文侧重围绕进一步细化地方预算管理的相关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细化地方预算管理的必要性1、细化地方预算管理是当前地方财政支出改革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1994 年以来我国建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加之收税、收费、罚没、基金等收入方面的改革,使财政收入管理逐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但是,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财政支出管理明显滞后,尤其是现行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方式,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筑公共财政运行机制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各方面要求预算管理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地方财政面临着公教人员保吃饭、下岗再就业保稳定、农业生产者增投入、各项事业加快进展需要资金支持等压力;面临着偿还世行、亚行贷款等外债与消化财政赤字和粮食亏损挂账等突出问题,面临着清理农村基金会、增加粮食风险基金等对财政平衡带来的较大冲击。同时,传统的财政支出体制的惯性给现有的财政支出带来巨大的压力。表现为财政支出围的“越位”,超出了社会公共需要的畴,如从事市场盈利活动的人员仍由财政供养,一些竞争性行业和企业亏损补贴仍由财政承担等;地方政府职能和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包揽过多,导致机构臃肿、人员冗杂,使财政的供养负责过重;地方预算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类挂账或应付未付等隐性赤字。这些都构成巨大的财政压力,存在较大的财政风险。正是由于地方支出管理特别是预算管理改革严重滞后,产生了地方财政收支的严重不适应,要切实改变这一状况,出路就在于加快地方预算管理的改革。2、细化预算管理是克服传统预算管理弊端,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传统预算管理是根据计划经济的要求确定的,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其弊端日益显现出来:一是预算编制方法旧,造成有限财务资源的不合理分布。传统预算编制大多采纳“基数加增长”的方法,这种方法的最大问题是基数是否合理,多年运用下来,使本年度预算核定的支出指标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结果不仅加剧了资源的供求矛盾,也固化了财政资金在部门、地区之间的分配格局,制约了财政对经济结构和社会事业进展布局的调整。二是预算编制时间短。以往我国的各级政府预算,其编制时间都是在每年 11 月前后着手编制的,编制时间不到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