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碧 溪 家 居 广 场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北京碧溪广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出卖人)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甲 3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505744(1-1)法定代表人:王宝平 联系电话:63844240 邮政编码:100073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京买卖商业用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前街 ,编号为 Ⅳ - 1-172(3)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 京 丰 国 用 (2001 出 ) 字 第 000753 号 】 、 【 京 丰 国 用 (2001 出 ) 字 第 000859 号】 、【京丰国用 (2001 出 ) 字第 001058 号】 、【京丰国用 (2001 出 ) 字第 001320 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26976.29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综合 ,土地使用年限至 2047 年 11 月 26 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业用房,【现定名】 碧溪家居广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2001 规建字 0677 号 ,施工许可证号为:施 0020012317( 建 ) 。第二条 商业用房转让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业用房为【现房】。出卖人已合法拥有: 碧溪家居广场 的所有权,并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丰股字第 00240 号】、【京房权证丰股字第 00241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业用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业用房(以下简称该商业用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层】 号该商业用房的用途为 商业 ,属框架结构,层高为 4.2 米,建筑层数地上 5 层,地下 3 层。该商业用房【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 公 共 部 位 与 公 用 房 屋 分 摊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出卖人保证该标的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由此对买受人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出卖方承担。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