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考评对象:袁州区、经开区、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序号项目与分值考评容评分标准考评方式得分合计1组织领导(25 分)机构运行(10分)1.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2 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 1 分,未成立管理机构的,扣 1分。2. 各街道配备 5 名专职人员(3 分);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人员人数不足的,每差 1 人扣 0.2 分,至扣完为止。3. 社区居委会配备 3 名专职管理人员;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人员人数不足的,每差 1 人扣 0.2 分,至扣完为止。4. 有安排、落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2 分)。未落实专项经费的,该项不得分。资料审核工作落实(15分)1. 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文件(3 分);完成得 3 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2. 建立例会制度,全年不少于 4 次会议,要有制度和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签到表、会议照片等,按要求完成的得 4 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少一次扣 1 分。3. 制定考评办法,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情况奖优罚劣,并与时通报考评奖罚结果(4 分);未建立考评奖励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制定了考评办法,建立了制度未开展考评的,扣 1 分,考评中发现问题未与时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至扣完为止。4. 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月 25 日前向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情况与下月工作安排,与时按要求上报市级需要的数据、信息材料等(4 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 0.2 分,未报送的,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资料审核附件 3—1序号项目与分值考评容评分标准考评方式得分合计2宣传培训(25 分)保障措施(4 分)1. 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体系,各级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 分)。未建立的不得分。2. 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 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未组织实施的,扣 0.5 分。3. 收集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每月编发工作简讯,反映工作动态(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每缺一月扣 0.1 分。4. 宣传经费落实有保障(1 分)。未落实不得分。资料审核宣 传 活 动 ( 12分)1. 在公共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分类常识宣传,营造发动全民参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3 分)。未开展的不得分。2. 开设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