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权限指引说明为适应股份公司一级法人为主的经营体制,提高运营效率,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更好地落实分级授权制度,特制订本《权限指引》。本《权限指引》所列权限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各单位在向下延伸制定实施细则时,须按照“更严、更细、更具体”的原则设置权限。1 权限指引一般介绍本《权限指引》分为基本的 6 个层级,各分公司在施行过程中可制订本分公司向下延伸的权限级别;子公司按照“子公司形式、分公司地位”的原则,比照分公司权限执行。本《权限指引》中的权限为该项业务的决定权、审批权、最终处置权,不包括过程中的建议权、拟议权。表中的“预算”(“计划”)包括初始预算(计划)及追加、调整预算(计划)。本表中的权限项目按照业务流程编号的顺序依次排列,并将其中最重要控制点上的最终决策权限一一对应,单列而成。“O”表示该业务在该权限层级上不允许分解、设置的权限;“-”表示该业务在该权限层级上总部不统一设置权限,由各单位在延伸制定本单位的《权限指引》时自行补充的部分;空格部分表示本栏的业务类型为标题栏,或为不牵涉审批权限、设置权限无实际意义的部分。本表中部分权限项目暂未编写相关流程或现有流程中暂未体现,如第、项。2 权限指引内容《权限指引》以矩阵式表格描述,由横向、纵向两个指标体系构成。2.1.1横向为六层两级权限系列。六层是指自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事业部/职能部门主任、分公司经理/经理班子,直至分公司处室负责人/业务经理等六个层次;两级是指董事会再对董事长的授权,总裁再对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分管副总裁的授权,事业部/职能部门主任对副主任的授权,分公司经理对副经理/总会计师的授权。权限设置体现了公司权力从股东大会到董事会、到总裁,再按各职能部门(事业部)的职责范围及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层层分解、下放的管理原则。本表横向左端为业务的执行部门,右端为该业务的会签部门或复核岗位,体现了不相容职责分开和独立监控的要求。2.1.2 纵向是设置权限的各类型业务,按照《内部控制手册》中已有的 15 大类 55 项具体业务排序。表中纵向业务类型与业务流程编号是一一对应关系。2.1.3 表格中间部分内容,是对不同业务类型中的各级别设置的具体权限。2.2考虑到不同板块、不同类型单位的业务存在差异,部分业务按照企业板块、规模设置差别化权限。本《权限指引》参照 2006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中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