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摘 要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而古法文化也具有长远的历史且理论体系较为完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我国文化传统中汲取精神力量,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以习近平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关键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为政以德;传统文化习近平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我们必须深刻意识到把握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的重要性,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智慧养分,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把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紧密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一、依法治国:从继承到发展从“周礼”开始,《仪礼》等一些传统文献规定了不同社会阶级与地方区域的服饰、乘舆等各样风俗、迎来往送的礼节、村规民约和宗法族规,这就是中国早期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言行举止的“法”1,因此早期“礼法”二字是骨肉相连的关系。《礼法》解读儒家经典内涵,为人们树立将“闻道”作为最高境界的人生追求,视尊礼作为人生信条,极大推动了全社会形成极度相似的是非善恶价值判断。在古代法家学者思维中,尊尚贤能与尊崇法度存在非常矛盾的关系,对贤能的提倡势必降低法的地位,把一国之政治命运系在贤者一人身上,是不理智不可靠,是一种赌博,非乃长久之计。法度可视为客观尺度,有其统一固定的标准,从而具有了客观性和公正性,谈论功过是非每个人凭法度来自我度量。《商君书·修权》曰:“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这,惟尧;而世不尽为尧。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补课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而个人,即使是圣贤,也只是历史进程中产生的偶然因素,是过去的存在而后人得知有之的偶然现象,这种“贤者”具有历史偶然性,不具备复制性,无法判断现下哪个人谁是值得尊崇的贤者。把国家的命运压在一个不可测的人身上,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就像赌徒无法预知下一局的输赢。相较之下,法度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