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使分包队对我项目部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落到实处保证为和谐雅园项目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1. 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施工场地的各项防火制度。2. 管好生活用火、用电。民工宿舍的电压应在额定电压 30V 以下,不私自乱接插座、电器,乱拉电线;不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在宿舍生火取暖。如经发现除对责任人员进行批判教育或 50—100元的罚款外还将由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处以 100—200 元的罚款。3. 未经允许或防火措施不得当的情况下严禁在易燃部位吸烟或明火作业。离开作业区时要切断用电设施的电源、熄灭火源。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处以 50—100 元的罚款。4. 建立以班组为单位的消防领导小组并常常性的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做到把消防工作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同评比、同奖励。如发现组织制度不健全者将处以 100—200 元的罚款。5. 分包单位在消防重点部位(包括:物资库房、木工棚、工棚、员工食堂、宿舍以与动火区域),根据消防要求自备足量的消防器材,未按要求配备的将处以 200 元以上的罚款。6. 督促所属各单位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7. 常常向民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民工防火意识。8. 遇有火灾发生时,立即报警并组织与时扑救,协助有关部门查清火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将由项目安质部门对施工队伍处以 100—1000 元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9. 每星期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与时责成专人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整改结果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对无记录者将处以 50—100 元的罚款。10.将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组织的报项目部公安办公室备案,对不上报单位处以 200 元罚款。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与防火安全规定、制度。2.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3.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4.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实行有效的防火措施。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洁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6.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