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指南目 录前言 51 适用范围 6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术语和定义 73.1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 73.2 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PDA)73.3 车载移动执法工具箱 73.4 车载移动视频监控传输系统 73.5 地理信息系统(GIS)83.6 虚拟专用网/虚拟专用拨号网(VPN/VPDN)83.7 环境管理数据库 83.8 环保业务专网 84 系统建设原则 85 系统总体架构 96 基础设施平台建设要求 117 网络传输平台建设要求 128 前端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建设要求 138.1PDA 执法终端 138.2 车载移动执法工具箱 138.3 车载移动视频监控传输系统 148.4 现场执法业务管理软件 149 后台支撑系统建设要求 189.1 后台支持硬件 189.2 后台业务管理支撑软件 1810 环境管理数据库建设要求 2110.1 污染源一厂一档基础数据 2110.2 环境执法业务数据 3211 标准法律规范体系要求 3712 信息安全体系要求 3813 系统整合与集成要求 38前言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的信息化水平,法律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依法、廉洁、高效执法,指导各地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可帮助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系统、全面、直观地了解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原则、内容与要求。本建设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提出。本建设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解释。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指南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原则、系统总体框架、网络传输平台、前端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后台支撑系统、环境管理数据库、标准法律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体系和系统集成的要求。本指南可作为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的依据;同时也可作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承建单位进行系统研发的依据。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法律规范。(1)HJ/T460-2024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法律规范(2)HJ/T461-2024 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法律规范(3)HJ/T419-2024 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法律规范(4)GB/T 16706—1996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5)HJ/T416-2024 环境信息术语(6)HJ/T417-2024 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7)HJ/T 212-2024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8)HJ/T 352—2024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法律规范(试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