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作为各单位在环境污染事故状态下行动的依据。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与其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公司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放射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公司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规定执行。洪灾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公司《洪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QG/???196)执行。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机构组成2.1.1 领导机构:×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公司总经理副 组 长:主管环保、安全、生产和设备的副总经理主要成员:安全环保部、产品制造部、设备保障部、技改规划部技术质量部、企业管理部、综合部、环境监测管理部门和攀钢集团成都医院(定点联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1.2 执行机构:×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小组组 长: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兼)成员单位:安全环保部、产品制造部、设备保障部、技改规划部技术质量部、企业管理部、综合部、环境监测单位和攀钢集团成都医院(定点联系单位)。2.2 机构职责2.2.1×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2.2.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2.2.1.2 讨论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对策,审定和批准公司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2.1.3 当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组织、协调、指挥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2.2.1.4 情况紧急时,批准下达生产停产命令。2.2.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2.2.2.1 修订×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2.2.2 批准生产单位、子(分)公司的环境应急预案,检查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2.2.2.3 在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指挥,事故原因分析调查,督促整改和考核等工作;情况紧急时,根据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下达生产停产指令;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办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