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物流XX车辆挂靠协议甲方:法人代表:乙方:XX 号:根据《中华人民 XX 国合同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适应货运市场进展的需要,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货车汽车(该车型号为: ,发动机为 ,车架为)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车辆产权 乙方自有汽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为,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第二条挂靠期限1.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与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于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3.乙方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与其他财产损失赔偿纠纷等,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第三条挂靠费用1. 上户费用:乙方上户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2. 过户完成后,车辆每月应支付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等与车辆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行办理。第四条乙方自理费用包括:1. 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费用、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 、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等;2. 乙方与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与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等;3. 乙方以与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4. 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第五条安全管理1. 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2. 乙方车辆的保险与其他项目保险,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第六条车辆运行1. 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