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财务报表目 录一、总说明 3二、报表目录 4三、表式(一)基层调查表 5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物流统调 1-1 表) 52、物流相关行业企业经营情况(物流统调 1-2 表) 73、企业物流状况(物流统调 1-3 表) 8 (二) 核算表 91、社会物流总费用(物流统调 2-1 表) 92、物流相关行业业务收入(物流统调 2-2 表) 103、物流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物流统调 2-3 表) 114、社会物流基础设施情况(物流统调 2-4 表) 12四、指标解释与核算方法 13五、从事社会物流活动涉与的相关行业 27一、总说明(一)为了解我国物流活动的规模、结构和进展水平,与时反应我国物流运行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物流进展政策和进展规划,加强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为国家统计核算与调查制度,由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承担。汇总的全国年度统计资料须经国家统计局进行审核和评估,有关信息的对外发布由国家进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三家联合组织进行。 (三)本制度分基层调查表和核算表两部分。 1、基层调查表。分物流相关行业企业经营情况表和企业物流状况表两种类型。其中,物流相关行业企业经营情况表主要调查物流相关行业企业的物流经营活动情况;企业物流状况表主要调查工业、批发贸易业企业货物采购(含回收)、销售的物流与费用情况。 2、核算表。为总量指标核算表,表中各指标实行依据现有相关指标统计分离提取与企业统计调查推算相结合的方法加工核算。核算表中涉与的铁路、公路、水上、港口、民航、管道运输与邮电业务部门的物流业务数据,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具体收集。 (四)本制度企业调查围为在我国国境登记注册并从事工业、批发贸易业等货物生产、流通的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以与物流相关行业的各种经济类型法人企业。其中:工业、批发贸易业实行重点调查的方式,每个省市区、每个行业、每类产品选择 2~3个企业调查(报送单位另附)。物流相关行业企业则为年物流业务营业收入在五千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五)本制度基层调查表为年报,规定围企业于年后 3 月 25 日前报送。核算表为季报,核算结果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季后 28 天提供。(六)本制度选定单位必须将加盖企业法人章的正式报表邮寄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