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 KPI 考核奖励制度一、目的带动物流供应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 KPI 考核的导向作用,确保各物流公司运作与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二、适用围所有服务于 TCL 物流管理中心的物流供应商。月度奖励适用于各运作点,年度奖励适用于物流公司。三、职责1. RDC 运作部 KPI 考核岗位负责统计各物流公司/运作点的综合得分情况,并整合岗位意见,确定奖励候选对象。2. RDC 运作部部长审核确定最终月度奖励对象。3. 物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确定最终年度奖励对象。四、奖励制度RDC 运作部通过 KPI 考核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各物流公司/运作点的运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其中的优秀者实施奖励。奖励分为月度奖励和年度奖励。1. 月度奖励1.1 奖励对象:干线、仓储、配送的具体运作点(**公司**发站/仓库)。1.2 奖励时间:每月 15 日前对上月优秀运作点实施评比奖励。1.3 奖励方式:月度 KPI 考核通报表扬,并予一定的现金或物资奖励。1.4 奖励项目:设“运作优秀奖”、“改善进步奖”两个奖项。1.5 评选标准与方法1.5.1 运作优秀奖奖励前提: 月发运量在 15 车以上的运作点参加评比;奖励个数:干线运作点 3 个、仓储运作点 3 个、配送运作点 2 个,按各运作点综合得分排名次序实施奖励;奖励评分:综合得分=月 KPI 得分*70%+月综合评价分*30%;其中:月 KPI 得分——各运作点月 KPI 考核得分;月综合评价分——考核岗位对运作点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1.5.2 改善进步奖奖励个数:按实际情况确定;评选标准:以各运作点月 KPI 考核得分或排名提升幅度为主要参考依据,同时综合其它各方面因素确定。2. 年度奖励2.1 奖励对象:各物流公司,不区分干线、仓储和配送。2.2 奖励时间:每年评选两次。① 7 月份评选 1-6 月的优异者;② 1 月份评选上年 7-12 月的优异者。2.3 奖励项目:设“金牌供应商”和“优秀供应商”两个奖项。2.4 奖励方式:物流管理中心召开物流供应商大会,进行授牌仪式,邀请TCL 高层管理人员对获奖供应商现场颁奖,同时给予一定的现金或物资奖励,并邀请新闻媒体对奖励结果进行宣传。2.5. 评选标准与方法:2.5.1 年 度 综 合 得 分 = 月 KPI 加 权 得 分 *70%+ 年 度 综 合 评 价 分*30%;2.5.2 金牌供应商:1 个评选标准:年度综合得分排名第 1,且年度综合得分≥90 分(按百分制)。2.5.2 优秀供应商:2 个评选标准:年度综合得分排名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