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石煤矿防治瓦斯突出管理制度第一条 防突机构1、板石煤矿通风科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与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讨论制定全局防突抽放工作计划和技术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开展防突科研,搞好瓦斯抽放工作。2、板石煤矿成立通风科兼职防突科工作,并组建了防突抽放施工队伍,配备思想好,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板石矿属于年产 150万吨以上的矿井,配备 7~10 名管理技术干部(包括 1~3 名地质专业人员)。防突施工队按需配一定数量的参数测试工、打钻工、瓦斯抽放工、打钻验收工、抽放系统巡检工和设备抽放管路安装维修等工种。防突抽放专业施工人员数量按防突抽放量合理配置,保证防突抽放工作的正常展开。3、有突出预兆的矿井,在通风部门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展开防突工作。根据矿井需要,在抽采区设防突抽放班组。4、根据《防突细则》第 17 条规定,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必接受不少于一个月的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检查、审核培训、考核情况。第二条 防突办公会议制度1、板石煤矿安全办公会议要把防突工作作为专门议题讨论。检查防突计划,分析突出动态,完善落实防突措施,解决平衡防突中人、财、物等问题。2、板石煤矿由矿总工程师每季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例会,平衡解决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3、通风科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突例会,讨论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对策,与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第三条 齐抓共管各级岗位责任制1、板石煤矿矿长对本单位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防突计划、防突技术管理和防突措施的贯彻执行,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审批防突计划、工程计划和防突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3、生产技术科在编制突出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要考虑防治突出工作的需要,其巷道布置应符合《防突细则》第 11 条的规定。4、生产技术部门,在仔细执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同时,必须严格督促防突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把防突技术措施纳入工作面正规生产作业工序管理。5、地测科必须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向生产、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地址结构资料,在采掘过程中要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协助通风科做好瓦斯地质图等工作,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和突出危险地带,还要仔细执行《细则》第 13、14 条规定。6、通风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防突的管理、技术指导与防突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编制防突设计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