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二、必须严格根据“三大规程”规定执行,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三、对一般与以上机电事故,应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追查,并组织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四、对机电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应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必须认真追究其责任。五、安全管理要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无“三违”,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六、安全管理措施是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必须认真执行,主管认真负责,严格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指标的顺利实现。机电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机电队劳动纪律,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特作以下规定:一、员工有事向班长请假,班长有事向队长请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班长有半天的请假权利,1 天或 1 天以上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报队长或副队长批准,不履行上述规定均视为旷工。旷工一个工日扣 2 个正常工日工资。二、早班 7:50 员工准时参加班前会,中班岗位工 14:30 准时参加班前会,夜班岗位工 22:30 准时参加班前会,岗位工严格履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早班下班前半小时到岗,迟到、早退各扣 2 分,并根据时间长短累加。 “三违”人员和被队领导停工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 50~100 元处罚,并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和一切先进奖励。三、发生轻伤一人次,当事人当月工资按 80%计算,班组长当月工资按 90%领取;发生重伤一人次取消本人、班长与主管副队长年终评优资格,同时班长自动离职。四、出勤天数小月大于 22 天大月大于 23 天,班组长出勤达24 天、队干小月 26 天大月 27 个天,核算员、材料员 24 天按工分合计计算绩效、安全工资,出勤天数小于 22 天,按当月绩工分的 80%领取。五、丢失工具,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如不明确责任则由班组赔偿。六、工作中对违反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对机电队设备造成严重损坏或报废的,并严重影响生产的,根据情况由队委会追查事故,并决定处罚。七、当班安排的工作因人为原因完成不彻底或根本没有完成的,造成返工、要延点加班完成,但返工、延点加班不报工,否则根据完成情况扣 1~10 分。八、当班工作情况必须汇报,员工向班长,班长向队长,层层负责汇报,以便与时掌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