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各工种操作规程测 风 员 第 1 条 测风员应担负以下工作: 1、测算矿井风量、漏风量、按计划要求进行风量调节, 2、测定局部通风机的风量、漏风量。 3、在鉴定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矿井反风实验,测定主要通风性能时,测定有关参数和汇总资料。 4、及时准确填写有关报表和井下测风牌板。 第 2 条 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第 3 条 入井前应对所用的仪表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和指针灵活可靠、外壳及各部位螺丝无松动、风表校正曲线对号。 第 4 条 入井前必须根据任务带好所用的风表、秒表,瓦斯检定器及皮尺、记录本、有关仪器等,携带和使用仪器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开碰撞。 第 5 条 井下测风地点的选择: 1、测风地点应选择在: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井下爆破材料库和主要用风硐室、以及其它需要测风的地点。 2、主要风道中的测风工作应在测风站内进行。 3、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应选择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 10 米巷道内无障碍物和拐弯的地点。 第 6 条 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 第 7 条 用侧身法测风时,测风员在测风断面内应背靠巷道壁站立、手持风表将手臂向风流垂直方向伸直,风表叶片近向风流并与风流垂直,在断面内均匀移动。 第 8 条 风表测风的方法有定点测风和线路测风两种。 1、定点测风:巷道断面在 10m2 以上时测 120 秒;巷道断面在 4-10m2 时测 60 秒。 2、线路测风:风表在测风断面内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间(60、120 秒)匀速移动。根据断面积大小线路分回线法、云线法,迂回八线法。 第 9 条 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记录数据指针回零或记下始读数待风表叶轮转动 30 秒左右,再同时有、启动风表记数器和秒表进行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风表开、停应与秒表开、停一致。 第 10 条 根据测得的表速在风表校正曲线上查得对应的真风速。 第 11 条 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 3 次,取其平均值。 第 12 条 测得的风速乘以巷道断面即得通过该断面的风量值。 第 13 条 测风时风表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 200 毫米以上。 第 14 条 各类风表要配有长度 0.5 米左右的非导电表把。 第 15 条 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 第 16 条 在遇到车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时,要等待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