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般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法律规范(内部试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采煤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法律规范(试行)1 适用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采煤作业人员基本条件、安全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培训)大纲和安全技术考核(以下简称考核)要点。本《法律规范》适用于从事在井下采煤作业过程中,从事落煤、支护、移架、充填、放顶 、装煤、注水作业(不含采煤机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法律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法律规范》。2.1 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2 煤矿安全规程;2.3 生产技术操作规程;2.4 上级部门颁发的相关管理规定及行业标准;2.5 集团公司印发的相关管理规定、标准等。3 采煤作业适用岗位3.1 采煤工作岗位;3.2 支护工作岗位;3.3 装卸料工作岗位;3.4 充填工作岗位;3.5 注水工作岗位;3.6 注浆工作岗位;3.7 打眼工作岗位;3.8 采煤工作面验收员工作岗位;3.9 超前处理工作岗位;3.10 端头支护工作岗位;3.11 移溜工工作岗位;3.12 回柱放顶工作岗位;3.一三 综采(放)移架工作岗位;3.14 放顶煤工作岗位;3.一五 支架(柱)安装(拆除)工作岗位。4 基本条件4.1 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4.2 年满一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4.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 培训大纲5.1 培训要求5.1.1 应根据本《法律规范》的规定对采煤作业人员进行培训。5.1.2 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应注重对采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以及岗位风险辨识与预控的教育。5.1.3 通过培训,采煤作业人员应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5.2 培训内容5.2.1 安全基本知识5.2.1.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煤矿安全管理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及本作业类别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等;集团公司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本作业类别的规章、管理办法和操作标准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和工伤保险管理制度。5.2.1.2 安全生产技术与主要灾害事故防治煤矿生产技术知识;矿井“一通三防”知识;煤矿主要灾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火工品、爆破等)事故的防治知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