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号F2024S-06 -M-02莱阳热电厂 1×75t/h 锅炉技改工程碎煤机技术法律规范书山 东 省 纺 织 设 计 院 2024 年 4 月 济 南目 录1 总则2 设备法律规范 3 设备使用环境及条件4 技术要求5 清洁和油漆6 设备法律规范(卖方填写)7 供货范围(以合同为准)8 技术服务9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0 质量保证和试验 11 包装、运输和碎煤机的控制儲存12 差异表1 总则1.1 本技术条件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莱阳热电厂 1×75t/h 锅炉技改工程锅炉机组碎煤机设备订货招议标。1.2 本技术条件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书和国家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1.3 卖方如对本技术条件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需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需方不同意修改,仍以需方意见为准。 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书明确提出异议,那么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足本技术条件书的要求。1.4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保留对本技术条件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需、卖方商定。1.5 本技术条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6 本技术条件书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 设备采纳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需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1.8 卖方通过 GB/T19001.2000 idt ISO9001: 2000 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设计及供应碎煤机的业绩,所供应设备、部件有部门对产品的技术鉴定。 2 设备法律规范2.1 设备名称: 环式碎煤机 HCSQ-200-002.2 型式(或型号)及用途 2.2.1 型式: 环锤式型号:HCSQ-200-002.2.2 用途:用于燃料公司来原煤的细碎。2.3 主要技术参数出力:180t/h入料粒度:≤ 200mm出料粒度:≤10mm3 设备使用环境及条件3.1 设备的运行环境条件(1)安装地点: 室内布置(2)厂区海拔(3)年平均气温(4)极端最高气温(5)极端最低气温(6)平均相对温度(7)地震裂度3.2 设备的使用条件:工作制度:三班制运行工作负荷: 每班运行 6h, 日运行 22h, 年运行 6000h, 双路布置一路运行一路备用, 可能双路同时运行。4. 技术要求4.1 碎煤机采纳环锤式。额定出力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