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老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促进中学老师专业进展,建设高素养中学老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国老师法》和《中华人民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老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中学老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育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老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老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是引领中学老师专业进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老师培育、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基本理念(一)师德为先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老师职业道德规,依法执教。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二)学生为本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进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欢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的进展。(三)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讨论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四)终身学习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外中学教育改革与进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进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基本容维度领域基本要求专业理念与师德(一)职业理解与认识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2.理解中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3.认同中学老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进展。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沟通。(二)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6.关爱中学生,重视中学生身心健康进展,保护中学生生命安全。7.尊重中学生独立人格,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中学生。不讽刺、挖苦、卑视中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中学生。8.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中学生的不同需要。9.信任中学生,积极制造条件,促进中学生的自主进展。(三)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10.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中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进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中学生的全面进展。11.尊重教育规律和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