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波《法学论文写作》读书笔记文章开篇:一切皆有法,一切皆有度。文无定式,但有章法。法学论文的写作也有着它普适的法律规范和共同的方法。写论文必须要有问题意识和创新精神,这是学术论文的生命。论文写作是实践的技艺。第一讲:一、何为法学法庭是“法律帝国的中心”,但是在中心边缘,还存在着一些与特定的社会法律运作密切相关的制度,我们可以以不同的视角来切入,来关注人类社会中一些具有类似功能的法律规范。通过举出实例,得出结论:凡是涉及人类社会组织规则的,都可以理解为法律帝国的疆域,都可以作为法学讨论的对象。单纯地从法官的角度来观察法律无异于坐井观天。因为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的视角(此处举例:1.立法者,2.决策者,3.观察者。并说明区别在哪,法律史学和法社会学属于观察者视角)。一个特定的研究者,可以卷起袖子,力陈己见,也可以袖手旁观的做一个中立的描述者或评价者,但是他必须清楚自己采纳的视角以及此种视角的优势和局限。作者认为,法学讨论主要是引用和解释法条。由于问题及视角的多元化,法学讨论也就由此而多元化了。二、何为论文先讨论何为学术文章。学术文章与非学术文章区别在于沟通的对象与目的不同。学术文章是与同行沟通,使用的词语更加专业,更加注重论证的根据,文中带有引注。学术文章的体裁分为综述、评论和论文。综述是对某一个学术会议、某个问题讨论、某个学者或学术流派的概括叙述。综述比会议纪要阅读笔记要有条理,但是一般不掺杂作者的个人观点。以述为主,有述有评,称为述评。这些要作者在熟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取舍,从而为学术讨论提供有意义的指引。评论可以是对一个案例或者事件、一篇文章或者一本著作,对一个学者或者是学术流派思想的评头论足。评论需要表明作者的观点,但是阐明观点必须建立在评论对象上,有所寄附、以评为主。论文是有条理地论证作者观点的文章,有一个核心观点。以上三者的界限有时会模糊,但是一个成熟的学者应当有清楚地认识,知道自己在写什么。法学论文的类型,从讨论视角上分为法律规范讨论和实证讨论。法律规范讨论:一为法律解释论层面,二为立法论方面,三为学理方面。实证讨论也有不同的层面,有的为描述事实,分析原因,探究功能。实证讨论试图揭示某种现象以及现象背后的规律。社会学、人类学以及政治学常用这种手段。法律学者的实证讨论有时会与之存在学科交叉,但是有所不同的是法律学者以法律现象为讨论对象,“并多以寻求法律制度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