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博力汽车销售服务财务管理制度发布日期:2024 年 3 月 2 日目 录目录 2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3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6第四章财务审批制度 6第五章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7第六章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8第七章 合同、收据、缴款管理制度 11第八章 交车管理制度…………………………………………………………...11 第九章费用报销制度…………………………………………………………….11第十章 单车结算、公司月报管理制度 12第十一章 附则…………………………………………………...…….1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金的部控制和管理,降低筹资用资成本,防经营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安全、高效运作,实现公司资产和股东资金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所属部门。第二章 现金管理制度第三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第四条、 现金使用围: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与劳保福利费用;2、出差人员差旅费;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4、新车介绍业务费与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总经理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第五条、 现金收付原则: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一律凭总经理审批的借支单付款。3、出纳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与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总经理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公司资金。第六条、 现金收入和支出: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金额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银行。2、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公司任何员工不得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3、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公司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与时上缴财务。4、支付现金在 1-5 仟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 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 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公司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