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江西省宜春市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细则根据财政部、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4]1027 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江西省进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工业字[2024]1259 号)等文件要求,为法律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我市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以下统称“节能灯”)推广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推广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责任分工宜春市发改委、宜春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全市节能灯推广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联合成立宜春市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发改委工业科设立办公室(简称“市推广办”),负责推广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定期通报全市推广情况并向省推广办报告推广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发改、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节能灯推广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成立本地区推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推广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向宜春市推广办报告本地区推广工作情况。市、县(市、区)发改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本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开展用户购买节能灯的宣传、推广和审核工作。发改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复核产品销售情况,并协调做好中央财政补贴申请工作。将组织节能灯推广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内容。二、节能灯的供应商和产品型号规格及价格(一)供应商及指定经销商经国家组织统一招标,确定中标到我省推广节能灯的供应商是江西贵雅照明有限公司、福建立达信集团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均为国内外知名节能灯生产企业。经省协调安排,到我市推广节能灯的供应商是福建立达信集团有限公司和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在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的具体推广实施工作,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照明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原则上根据用户需求负责安装调试,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产品推广的宣传、培训活动,并根据对国家的中标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供应商及指定经销商联系方式见附件 1。市直单位、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可直接与产品供应商或指定的经销商联系。(二)节能灯型号规格及销售价格根据省计划,2024 年宜春市推广任务为 23 万只,其中:普通照明用自整流荧光灯 20 万只、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 3 万只、高压钠灯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