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现代文学文化思想 一、时代的进步 欧美现代文学的文化折射在历史上,“批判现实主义”曾雄霸文坛,其武器就是所谓的“理性主义”。理性主义对现实的批判并非很成功,首先,现实社会的文明进展并没有满足人们的理想,两次世界大战摧毁了人类的许多美梦,人们并没有因此使自己成为世界和自己的主人;其次,随着科学技术手段的更新,人们发现原来以为自己已经认识了的,其实远未曾被认识。在哲学方面,本体论传统格局的突破,理论兴趣从传统的科学实证主义滑向东方式的神奇主义;在高能物理中,主客体界限模糊了,由此产生了萨特的辩证理性的主客体关系新说及其阐解式的文学作品;过去长期处于一种潜科学状态的心理学也开始有了揭开面纱的机会。而意识流及纯心理分析流派的作品正是这种现象在文学上的反映,心理学对人们潜意识的探究发掘,精神分析以及“泛性论”的出现,又引出了对所谓伦理学非道德化倾向的争论。 二、英雄的无奈 欧美现代文学的文化转捩“水仙子”,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沉迷于欣赏自己在水中的倒影,以至落水求之,化身为水仙。人们长期坚信,世上存在更具有价值的东西,直到有一日,突然发现终身追求的只不过是虚幻之物,因而转顾对自身的爱怜。这时的自恋自怜倾向真正成为一个问题,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整个现代主义文学,撇开其他方面,在涉及人和人的命运时,其实不外乎描写人如何成了“水仙子”,然后再思考是如何堕落到这种地步的。在荷马笔下,奥德赛英武绝伦。这种英雄性格产生的基础,乃是那个社会对其男性力量的需求以及对其力量辐射所产生影响的认可。当远征归来,见到妻子被人纠缠,他可以面不改色地杀无赦,而不必承担任何后果。 此后,历代社会又相继对人的精神力量产生过需求,哲人、宗教领袖、政治家等各种权威陆续登上英雄的宝座。一直到现代派文学产生之前,这些英雄形象始终占统治地位,成为生命价值的体现物。然而,到了现代派作家詹姆斯·乔埃斯笔下,奥德赛成了布鲁姆,成了都柏林街头的小行商,传统的英雄形象变形了。最新奇,最具有象征性意义的是他们对同样处境的不同处理。布鲁姆回家后,明知妻子毛丽对他不忠,当发现妻子和勃伦在家中幽会时,他不仅没有恶向胆边生,怒杀什么人,甚至连理论一番的勇气也没有。和奥德赛借赛西显示自己的男子味大相径庭的是,布鲁姆逛窑子,原来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挺乐意被毛丽所耍弄。布鲁姆的“堕落”只是现代社会特有的一种无可奈何。在大工业面前,男人的机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