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程 序质量控制基本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核心任务,派出监理人员将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在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中,突出事前控制,将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施工中,加强现场旁站同时在承包人按法律规范全频率抽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不低于法律规范要求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检;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实测项目进行打分。质量监理具体实施如下:(一)、质量监理的依据1、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2、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下达的变更令要求;3、技术法律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设计文件指定的其他材料标准。(二)、质量监理程序1、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1)、测量放样资料(2)、施工队伍的劳动力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3)、施工机械类型、数量、功能(4)、原材料准备及试验资料(5)、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6)、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7)、标准试验(标准击实试验、级配、配合比试验)情况(8)、施工安全和环保措施(9)、施工保畅措施(10)、施工技术交底记录2、工程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3、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4、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当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请表,自检资料不全的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5、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请表的签认: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给予签认,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