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XK18-001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布 2024 年 1 月 19 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 录1 总则 12 工作机构 1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4 许可程序 24.1 申请和受理 24.2 企业实地核查 3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4.4 审定与发证 4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 审查要求 55.1 企业生产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与相关标准 55.2 企业生产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55.3 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75.4 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75.5 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76 证书和标志 86.1 证书 86.2 标志 9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108 监督检查 109 收费 11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1111 附则 12附件 1 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与检验产品围 13附件 2 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6附件 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29附件 4 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30附件 5 检验报告 31附件 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容对比表 35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 总则 1.1 为了做好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中华人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80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30 号)《中华人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30 号)、《关于电线电缆等 12 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 2024 年第 16 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的通知》(国质检监[2024]413 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企业分为“生产型”和“分装型”两种类型,产品划分为 1 个产品单元、3 个产品品种,每个产品品种可分为 3 个规格型号(见表 1)。表 1 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与企业类型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企业类型1 机动车辆制动液HZY3Ⅰ生产型或分装型ⅡⅢ2HZY4ⅠⅡⅢ3HZY5ⅠⅡⅢ注:Ⅰ-以塑料类材料的容器作为产品包装容器,以塑料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