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适用于仓储监管模式)(适用于购货商在履行购销协议时存在资金缺口,由银行在给予的融资授信额度向购货商提供融资,用于弥补资金缺口,供货商根据购销协议进行发货,并依据协议约定向银行承担返还未发货部分款项义务的业务,与适用于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的《货物质押监管合作协议》配套使用)编号:甲方(供货商):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乙方(购货商):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丙方:华夏银行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话:传真: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购销协议(以下简称“购销协议”),由乙方购买甲方的货物;丙方与乙方签订了编号为的融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融资授信协议”)(此处的融资授信协议,既可能是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授信协议,也可能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而定,应确保相应合同编号填写的正确),由丙方向乙方提供融资授信额度,为保障上述协议的顺利履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作开展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为明确各方在该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经三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共同信守。第一条本协议中所用术语含义如下1.1 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在本协议中是指乙方履行前述购销协议存在资金缺口,由丙方在前述融资授信额度向乙方提供融资,用于弥补该资金缺口,甲方根据购销协议进行发货,并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丙方承担义务的业务。1.2 购销协议:是指甲方与乙方订立的一个或若干个买卖/购销合同/协议与其附件的统称。甲乙双方应在购销协议中列明本协议的相关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号、名称、融资方式等)。第二条合作期限与融资方式2.1 三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期限(也即丙方向乙方提供融资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本协议对应的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则填写相应的承兑期限或借款期限)2.2. 丙方为乙方提供的融资授信可以采纳以下所列方式:2.2.1 丙方为乙方承兑以甲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双方另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乙方申请丙方承兑时应当向丙方缴存保证金,保证金最低不少于《银行承兑协议》中约定的比例。2.2.2 丙方发放贷款给乙方专用于购买甲方的货物,以弥补该购销协议项下资金缺口,双方另行签订《借款合同》。2.2.3 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除上述二种方式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