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委托合同范文七篇 期货委托合同 篇 1 兹委托 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同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根据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根据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 订单 ,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假如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假如未能根据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假如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假如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别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根据会计标准核算(根据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