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政府拔付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及相关会计核算和会计法规汇编一、项目资金使用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项目费和计划管理费。其中项目费,指项目在讨论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运行费、信息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费和与其它相关费用。1.人员费:指直接参加科技项目讨论开发的讨论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讨论人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其人员经费仍从原渠道列支,不得在资助的科学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科研院所可按事业费削减比例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费。2.设备费:指项目讨论中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3.能源材料费:指科技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4.试验运行费:指项目讨论所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机等进行生产试验、设备调试、运行维护等费用,包括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5.信息费:指项目讨论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入网费、通信费和知识产权事务费。6.会议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召开或项目讨论人员需要参加的各种会议费。7.差旅费,指在科技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为科技项目讨论开发而进行国内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出境(含港澳台)差旅费只能通过申请国际科技合作与沟通计划项目列支。8.管理费:是指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课题依托单位为课题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房屋占用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或折旧费等。9.其它相关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讨论开发有关的其它费用。二、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根据《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其性质可划分为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四类,其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方式可分为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三大类,其中社会团体参照事业单位执行。分述如下。(一)企业会计核算 1、企业收到市科技局下拨的项目资金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项目或课题) 2、企业发生项目或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① 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时,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