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理念 创新思路 促进民政事业大进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这既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民政工作跨越进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民政部门如何正视现实、顺势而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民政事业大进展,我认为必须在工作理念上实现"六个转变": 1、民政工作要从"二线服务者"的角色向"一线建设者"的角色转变。传统的观念是民政工作为改革进展稳定保驾护航,民政工作的定位是服务经济建设,进展是目的,民政是手段,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中也是进展第一位,民政第二位。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进展思路,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进展的成果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经济工作与社会工作由过去的从属关系变成现在的并列关系,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展规律的新认识。我们民政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变化,抓住机遇,积极作为,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改革进展的大方向和主动权。 2、民政工作要由城乡二元化模式逐步向城乡一体化模式转变。 "十一五"规划建议要求,要统筹城乡区域进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去,由于城乡差别的客观存在,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等民政工作上都实行了城乡有别的"双轨"运作模式。随着工业化程度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速度加快,打破城乡有别的民政工作模式,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新型民政,既是民政事业进展的必定趋势,也是适应"统筹城乡进展"战略必定选择。各地需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进展的现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一体化民政进展规划,经济发达地区要先行一步,率先在城乡低保、退伍安置、医疗保障等方面进行城乡一体化试点,为面上推动提供经验;经济欠发达地区也要选择 1-2 个初步具备条件的项目,在局部地区有所突破;其他地区也不能坐等观望,而要超前讨论,制定规划,形成方案,一旦时机成熟,即在面上推广。 3、民政工作要从单项临时救助向体系性救助转变。"十一五"期间,既是民政事业进展的黄金期,也是各种矛盾凸现期。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和市场经济的深层次推动,必定会有部分群众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形成新的困难对象,与过去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的偶然性、分散性相比,他们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