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反腐倡廉工作讨论 1 正视新闻传播领域的“有偿新闻”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得到蓬勃进展,新闻媒体数量大大增加,新闻行业从业人数快速增长,这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问题: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腐败问题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以及新闻工作者的形象。“有偿新闻”,是指新闻工作者实行不正当手段,以传播或者不传播某项新闻为条件,换取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其中还包括故意隐匿和扣押新闻的“有偿不闻”活动[1]。“有偿新闻”的实质是某些新闻从业人员将国家和社会给予的新闻机构传播新闻的权利进行“权钱交易”,是新闻传播领域的腐败行为。[2]“有偿新闻”的主要形式有:1.1 有偿报道新闻。新闻媒体或者其从业人员以报道新闻为由接受劳务费、礼金、有价证券等各种非法利益,其具体表现主要有:一是利用新闻采访报道之便,收取或索取被采访报道对象的金钱、有价证券、实物等好处。二是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或把广告当新闻来处理,不标明广告,以假乱真,或为增加广告可信度甚至把广告写成新闻。三是提供有偿的版面或播出时间。1.2 有偿不报道新闻。在实践中,个别新闻媒体在收受采访对象提供钱、物等好处之后,对应当及时公开报道的负面新闻进行隐匿,表现为“有偿不闻”,这样的事例屡屡出现。 2“有偿新闻”产生的主要原因 2.1 少数新闻工 3“有偿新闻”的危害 3.1 违反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有偿新闻”是以传播或不传播新闻来猎取利益的不正当方式,不少“有偿新闻”并不具有新闻价值或者新闻价值不高,而被登上版面或节目,挤占了真正具有新闻价值的报道的时间和空间,其中甚至还有歪曲事实、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的新闻,违反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影响了新闻宣传报道的质量,严重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3.2 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出于猎取利益的考虑,新闻媒体在报道“有偿新闻”时,往往是对某些单位或个人进行过分的褒扬,甚至有可能是报道失实新闻或虚假新闻,这样会导致社会各界和广阔群众对新闻媒体信任度下降,损害了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良好形象。3.3 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有偿新闻”的实质是以权谋私,是新闻界的一种腐败现象,它违反了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使得一些新闻工作者腐化堕落,将采访报道作为猎取个人私利的手段,不仅降低了新闻工作者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而且影响到整个新闻工作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