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政策差异对比与分析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 前 言随着新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实施,实现了会计标准实质的转换,进一步强调了会计核算的谨慎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带来了许多需要根据经验和所掌握的会计知识进行推断的规定,给予会计实务工作者较大的职业推断空间。如收入的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等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推断能力。同样,税制改革以来,国家颁布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等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规定。企业所得税政策随着国家政策方针的调整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正确与否,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否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会计核算为税收的征收提供基础性资料,应当尽量与税收规定保持一致。但由于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税法的目的是为了培植税源、组织收入、公平税负。二者的目的不同,使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相分离。新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实务与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产生了更大的差异。因此,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申报纳税时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为了帮助纳税人在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同时,掌握和理解税法规定,依法进行纳税调整,如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使税务干部了解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准确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在公正执法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服务,帮助辅导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我处编印了本资料,对新会计制度规定与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存在影响税收的主要差异进行了对比,并加以适当的分析。本资料由我处傅军同志负责编写,并经市局张绿芬副局长审定。由于时间仓促且限于编者的水平,本资料难免存在遗漏或不足,欢迎不吝赐教。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 2024 年 1 月目 录第一章 收入确认的差异对比与分析 () 第一节 收入确认的原则 () 第二节 销售折扣、折让第三节 视同销售第四节 非货币性交易第五节 债务重组第六节 国库券、国债利息收入第七节 减免、返回税款和补贴收入第八节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第九节 接受捐赠收入第十节 出售住房收入第十一节 其他收入第十二节 股权投资收益第二章 准备金提取和或有事项的差异对比与分析第一节 坏账准备第二节 短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