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HT-ZJ-030原材料进厂检验规程编号:ZYHT-C-ZJ-030版本:A0编制:栗远审核:大辉批准:吴伟2024 年 8 月 1 日发布 2024 年 8 月 1日实施修订经历:修订日期修订页码修订版次修订容文件修改记录ZYHT-ZJ-03011. 应用围凡公司生产车间所使用之原材料、零组件与外包加工品之供方来料均属之。2. 抽样计划与 AQL 标准2.1. 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2.1.1. 全数检验又叫百分之百检验,也就是对交验批的每一件产品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的结果对每件产品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下列情况不适合进行全数检验,或不可能进行全数检验:2.1.1.1.当检验具有破坏性时,如微动开关寿命版次修订日期更改前容更改后容制/修订者A2024.8.1栗远泽源惠通科技进展有限公司原材料进厂检验规程编 号ZYHT-ZJ-030版号A0 版生效日期2024.8.12.1.1.2.交验批量很大时,就不宜实施全数检验2.1.1.3.被检产品是大批量连续体或是流程性材料时,无法全数检验,如电线、钢材等2.1.1.4.交验产品结构复杂,检验项目多,而又希望检验费用少时,一般不采纳全数检验2.1.2. 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就是根据选定的抽样方案,从批中抽取一小部分产品作为样本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同批的判定基准相比较,从而判定批接收与否的检验。2.2. 抽样检验的两种错误推断2.2.1. 将合格批判为不合格批的错误,是以好当坏,称为第一种错误,对生产方不利,又叫做生产方风险,产生这种错误的概率为 α,故也称 α 错误。2.2.2. 将不合格批判为合格批的错误,是以坏当好,称为第二种错误,对使用方不利,又叫做使用方风险,产生这种错误的概率为 β,故也称 β 错误。2.3. 抽样检验方法2.3.1. 选择检验方法的原则2.3.1.1.对于无法采纳全数检验的场合,如检验是破坏性的,或被检验产品是大批量连续体时,应采纳抽样检验。2.3.1.2.对于产品的主要质量特性,如已实现自动化检验(非破坏性)时,应采纳全数检验2.3.1.3.产品批量小且为非破坏性检验时,可全数检验;产品批量大时,可抽样检验。2.3.1.4.生产过程失控,产品质量低或波动大时,可全数检验(非破坏性);生产过程受控,产品质量高且稳定时,可抽样检验。2.3.1.5.产品的关键、重要特性若不合格,则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在使用中将导致致命后果或会造成重大损失,此类特性应全数检验;一般件、一般特性,可抽样检验。2.3.1.6.检验项目少、检验费用低的检验,可用全数检验;检验项目多、检2验费用高的检验,可抽样检验。2.3.2. 检验方法按抽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