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 泽 市 教 育 局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进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呈报及评审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相关政策的说明(一)申报范围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举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专、中小学老师职务资格申报范围是分别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室、电教馆及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中直接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老师和专职教研员。各级各类学校中不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管理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老师职务资格。在民办学校(单位)从事教学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聘用关系的老师申报评审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菏人[2024]118 号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由相应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关于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的材料。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和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人员沟通、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所有申报晋升高、中级老师职务人员必须至少自 2024 年秋季开学至今直接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中间不得间断。其间如确因请假(产假除外)间断教学者,须由单位评委会确定是否参评,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学期。(二)推举晋升数额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按岗位需求组织申报推举的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 2024 年度各乡镇、各学校(单位)晋升计划数额在菏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市材料组将严格根据公示的数额收审,超出公示数额的一律不予受理。(三)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举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改系列(专业)评审取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前后两个岗位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