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_第1页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_第2页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_第3页
中华人民国老师法 《中华人民国老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国主席 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国老师法 ( 十月三十一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养的老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进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师。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库(1)条 第三条 老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养的使命。老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加强都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老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老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老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围负责有关的老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老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老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老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讨论、学术沟通,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进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猎取工资酬劳,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与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学校的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老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老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与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怀、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进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判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文森传品+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一家传播文化教育的小店,资料丰富,随意挑选。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