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和规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第二章 教学工作指导思想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教,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培育学生的国家认同感,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科学、稳妥、有序地推动双语教育,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坚持能力为重,全面进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仔细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既要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又要促进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进展,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三章 课程管理与开发第四条 学校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国家课程,开足规定课时。双语授课学校要严格执行《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学校不得自行增加或减少双语教学的课程和课时数。要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开好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要仔细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高中要在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仔细开好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爱好和选择,提倡进行走班教学。第五条 结合我区民族文化特点和区域特色积极开发课程资源,合理利用校外课程资源,使用好学校设备设施、现代多媒体资源、教具、学具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各学科课堂教学效果,并积极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校外课程资源。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六条 实行教学管理责任制。实行校长、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科任老师三级教学管理责任制。校长要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全面规划,有效组织,科学决策与评价,深化教学第一线,与时发现、讨论并处理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给教学工作以正确导向;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充分依靠教导处、教研室、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扎实有效地安排日常教学工作与教研活动,实施对教学过程的管理;科任老师要明确教学的各项责任和目标,仔细组织教学活动。第七条 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教导处工作职责》《教研组工作职责》《备课组工作职责》《老师日常教学行为规则》《学生日常课堂行为规则》等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